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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作者:无 时间:2026-03-27 16:36 点击数: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复试工作情况,处理考生质疑投诉等。

 二、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配如表1所示。

            表1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复试人数

035102

法律(法学)

不少于5人

1

045300

国际中文教育

不少于5人

1

125200

公共管理

13

13

 

  三、复试分数线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如表2所示。

     2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35102

法律(法学)

321

40

60

045300

国际中文教育

347

48

72

125200

公共管理

168

39

78

  四、复试日程安排

(一)线上心理测试

时间:3月28日前

请考生按照心理测试操作流程(附件1)完成测试,该测试结果不打分,不作为录取依据。

 (二)考生资格审核

时间:3月29日上午8:00-8:45

地点:郑州航院东校区05教学楼B座305室

内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现场填写《文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初试准考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非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附件2);

8.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加分资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学院审核;

9.其他证明材料: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身综合素质的支撑材料,供考核时参考评议,包括但不限于:学科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实践证明、资格证书等。

 上述材料中所涉及的原件务请在复试时全部带齐。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提供的,资格审查时说明情况,复试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

(三)专业课笔试(闭卷)

时间:3月29日上午9:00-11:00

地点:05教学楼B座305室

内容: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考生测试复试科目为:民法学、刑法学;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位考生测试复试科目为: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知识及应用;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测试复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公共管理学。试卷满分为40分,24分及以上合格。

对同等学力考生采取加试笔试测试,包括2门加试测试科目,法律(非法学)加试科目为: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法律(法学)加试科目为: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中文教育加试科目为: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公共管理加试科目为:公共行政学、管理学原理。加试单独进行。每门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不合格者不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面试

  时间:3月29日下午13:00-19:00

  地点:法律硕士,国际中文教育硕士——05教学楼B座415室

 公共管理(MPA)硕士——05教学楼B座407室

 候考室——05教学楼B座417室

内容:①外语水平测试20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各10分。②综合面试40分。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由面试专家进行综合提问,考察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提前15分钟到达候考室。

(五)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综合成绩=×60%+复试成绩×40%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综合成绩=×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五、拟录取

 综合成绩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2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初试成绩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的,以初试英语成绩排序。拟录取结果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公示。

 不予拟录取具体情况:

(1)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2)复试得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不予拟录取:①专业知识考核得分低于24分;②综合能力考核低于24分;③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低于12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4)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以及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有考试违规违纪记录在案的考生均不予拟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体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1-61912128

 文法学院监督电话:0371-61912082

 校研究生处监督电话:0371-61912520,61912529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未尽事宜以学校发布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为准。

 文法学院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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