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复试工作情况,处理考生质疑投诉等。
二、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配如表1所示。
表1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复试人数 |
035102 |
法律(法学) |
不少于5人
|
1 |
045300 |
国际中文教育 |
不少于5人
|
1 |
125200 |
公共管理 |
13 |
13 |
三、复试分数线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如表2所示。
表2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35102 |
法律(法学) |
321 |
40 |
60 |
045300 |
国际中文教育 |
347 |
48 |
72 |
125200 |
公共管理 |
168 |
39 |
78 |
四、复试日程安排
(一)线上心理测试
时间:3月28日前
请考生按照心理测试操作流程(附件1)完成测试,该测试结果不打分,不作为录取依据。
(二)考生资格审核
时间:3月29日上午8:00-8:45
地点:郑州航院东校区05教学楼B座305室
内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现场填写《文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初试准考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非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附件2);
8.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加分资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学院审核;
9.其他证明材料: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身综合素质的支撑材料,供考核时参考评议,包括但不限于:学科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实践证明、资格证书等。
上述材料中所涉及的原件务请在复试时全部带齐。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提供的,资格审查时说明情况,复试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
(三)专业课笔试(闭卷)
时间:3月29日上午9:00-11:00
地点:05教学楼B座305室
内容: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考生测试复试科目为:民法学、刑法学;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位考生测试复试科目为: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知识及应用;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测试复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公共管理学。试卷满分为40分,24分及以上合格。
对同等学力考生采取加试笔试测试,包括2门加试测试科目,法律(非法学)加试科目为: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法律(法学)加试科目为: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中文教育加试科目为: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公共管理加试科目为:公共行政学、管理学原理。加试单独进行。每门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不合格者不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面试
时间:3月29日下午13:00-19:00
地点:法律硕士,国际中文教育硕士——05教学楼B座415室
公共管理(MPA)硕士——05教学楼B座407室
候考室——05教学楼B座417室
内容:①外语水平测试20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各10分。②综合面试40分。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由面试专家进行综合提问,考察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提前15分钟到达候考室。
(五)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综合成绩=
×60%+复试成绩×40%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综合成绩=
×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五、拟录取
综合成绩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2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初试成绩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的,以初试英语成绩排序。拟录取结果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公示。
不予拟录取具体情况:
(1)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2)复试得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不予拟录取:①专业知识考核得分低于24分;②综合能力考核低于24分;③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低于12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4)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以及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有考试违规违纪记录在案的考生均不予拟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体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1-61912128
文法学院监督电话:0371-61912082
校研究生处监督电话:0371-61912520,61912529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未尽事宜以学校发布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为准。
文法学院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