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结合我院调剂需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本细则。
一、调剂需求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 方式 |
调剂 名额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3 |
035102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3 |
045300 |
国际中文教育 |
全日制 |
6 |
二、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与关闭时间
开通时间:2025年4月8日0:00
关闭时间:视申请调剂考生数量确定关闭时间,关闭时间不早于2025年4月8日12:00。
视申请调剂生源情况确定是否开通多轮调剂。
三、调剂和择优遴选复试条件
(1)符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要求: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调出和调入专业“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基本分数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其中,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的调剂学生,如有空缺名额可接收教育学门类相近专业及考试科目内容相近(如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语文)的考生,初试统考科目应为思想政治理论及英语(一)。
(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对申请我院各专业硕士的调剂考生,由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方式
线下现场方式。
五、复试时间与安排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名单、复试流程等信息待复试名单确定后另行发布,请关注我院网站(http://wfxy.zua.edu.cn/)后续发布的招生信息。
六、复试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考生比例为1:2。复试通知发出后,如有考生放弃复试,则从同一批次调剂备选库合格生源中依次递补复试名单。
七、复试组织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非应届本(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境外获得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附件1);
6.其他材料
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可以提供能够证明自己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各种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及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他获奖与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如无,可不提供;如有请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和正文第一页),毕业论文摘要介绍(如无,可不提供;介绍信息应无涉密或其他不宜公开、传输的内容)等。
其中,政审表等材料来不及办理的,可以先复试,复试结束后补交。
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后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复试前,所有复试考生按要求进行在线心理健康测试,须如实逐项填写测试内容,测试结果不发布,不纳入复试成绩。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说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含诚信考核)考察等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考核采用笔试形式、英语听说能力和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分类考核评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含诚信考核)为考察项,不计分。
1.专业知识考核(40分)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考生测试复试科目为:民法学、刑法学;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位考生测试复试科目为: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知识及应用。
对同等学力考生采取加试笔试测试,包括2门加试测试科目,法律(非法学)加试科目为: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法律(法学)加试科目为: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中文教育加试科目为: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加试单独进行。加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2.英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
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以面试形式组织。
(1)外语听力测试占10分。
(2)外语口语测试占10分。
3.综合能力考核(40分)
主要考核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面试形式组织。①考察和专业相关的学业经历、一贯表现、科研素养、实操技能、实践能力和实际工作经历等内容;②考察考生个性心理特征、事业心、责任感、协作精神和意志品质等。③考察考生举止、表达、礼仪、沟通交流、人文素养、思维视野等。④对考生按复试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进行参考评议。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计分)
(1)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察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的考生将严肃处理。考生在考试中有不诚信行为且记录在案的,核实无误后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及在国家组织的考试中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考察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须遵守线下复试的各项规定。统一开考的笔试,开考15分钟未到场者不得入场;采取逐个面试等考核方式的,须提前15分钟到达候考室。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知识考核(40分)+英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综合能力考核(40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八、拟录取
(1)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相应的权重折合为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双向选择的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初试成绩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的,以初试英语成绩排序。如个别专业出现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追加招生计划等情况,则在该专业复试合格的、未被其他招生单位通过调剂系统拟录取的候补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
(2)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分别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其中,学院复试成绩公示时间3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向学院反映。学校拟录取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按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条件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复审。
(4)定向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定向录取协议。
不予拟录取具体情况:
(1)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2)复试得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不予拟录取:①专业知识考核得分低于24分;②综合能力考核低于24分;③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低于12分;④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4)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以及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有考试违规违纪记录在案的考生均不予拟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体检
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
十、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1-61912128
QQ咨询群:669353792(法律),640391871(国际中文教育)
学院监督电话:0371-61912082
研究生处监督电话:0371-61912520,61912529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