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0-03-08 00:00 点击数:
各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0]2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
选派对象必须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196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是40岁以下(197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名额:每个院系(部)推荐1人
三、访问学者研修期限:一学年(2010.9-2011.7)
四、其它事项:
1.有关院系(部)应提出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对进修教师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包括访问期间主要研究的内容或项目等,明确回校后要担负的科研和教学任务。进修期满,要提交进修期间的学习总结。
2.教师应提出申请,教研室主任、院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提交本单位的书面意见。在选派进修人员时,应统筹考虑本单位的教学任务,务必保证学校教学任务的落实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3.请将本单位申请人员填写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文档发至wukun@zzia.edu.cn)和单位推荐意见于3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以便选拔推荐人员,办理有关事宜。
4.申请所需表格及相关文件请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http://www.train.whu.edu.cn/)”。
人事处
201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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