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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2019级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0-06-23 10:47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2019级中国语言文学类大类学生专业分流,根据校教[2017]30号文件《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大类招生试点与专业分流暂行办法》,现制定《文法学院2019级中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1.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小组

组长:荆云波、沈晴

组员:原鹏、张金蕾、杜文涛

2.专业分流宣传动员

6月23日之前,由两名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小组组长、组员以线上方式对全体2019级中国语言文学大类学生分别进行汉语言文学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宣传介绍,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培养特色、培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成果、就业方向、往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等,便于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资源条件等进行专业选择。

3.学生填报专业志愿申报表

6月27日之前,学生填报好专业志愿申报表提交文法学院。每人需填报2个不同的专业志愿,未填满2个专业志愿或者所填志愿重复的,均视为无效志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或未按要求规范填报志愿的,学院将随机进行调配至分流计划未满的专业。

4.学生综合成绩评定

(1)专业分流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学生填报的第一、第二两个不同专业志愿,根据各专业计划人数录取。未能进入本人第一志愿的学生,依据后续的第二志愿,在原报的第一志愿的同学后进行排序录取。

(2)学生专业分流的综合成绩为学生第一学期课程的平均成绩、第一学期英语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加权平均数。第一学期不及格的课程按第一次的原始成绩统计(不参考补考成绩),若申请缓考获批的课程成绩可按缓考成绩统计。具体计算如下:

综合成绩= A1*50%+ A2*30%+A3*20%

其中:A1: 第一学期其他课程的平均分

A2:《大学英语Ⅰ(一)》分数

A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小组将依据文法学院提供的上述各项成绩,于6月28日之前完成所有学生综合成绩的评定。

5.专业分流名单确定

依据学生的综合成绩,结合专业分流方案中的分流原则,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小组于6月29日之前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6.专业分流名单公示

专业分流名单确定后,分流的结果将面向2019级中国语言文学大类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7.本实施细则仅针对2019级中国语言文学大类的学生。

8.本实施细则由文法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小组负责解释。

文法学院中文系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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