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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学科办 时间:2025-03-26 10:23 点击数: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拟定复试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招生复试工作情况,处理考生质疑投诉等。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配如表1所示。

     表1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生计划

上线人数

复试比

035101

法律(非法学)

8

5

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035102

法律(法学)

8

6

045300

国际中文教育

10

4

125200

公共管理

10

11

 

三、复试分数线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2所示

     表2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35101

法律(非法学)

323

40

60

035102

法律(法学)

323

40

60

045300

国际中文教育

341

45

68

125200

公共管理

164

38

76

 

、复试日程安排

)线上心理测试

时间:3月28日前

请考生按照心理测试操作流程(附件1完成测试,该测试结果不打分,不作为录取依据。

)考生资格审核

时间3月29日上午8:00-8:45

地点:郑州航院东校区05教学楼B411室

内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现场填写《文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3.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非应届本(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在境外获得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附件2);

8.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加分资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学院审核;

9.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还可携带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能够证明自己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各种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及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他获奖与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如无,可不提供;如有请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和正文第一页),毕业论文要介绍(如无,可不提供;介绍信息应无涉密或其他不宜公开、传输的内容)等。

上述材料中所涉及的原件务请在复试时全部带齐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专业课笔试(闭卷)

时间:3月29日900-1100

地点:05教学楼B座411室

内容: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考生测试复试科目为:民法学、刑法学;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位考生测试复试科目为: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知识及应用;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测试复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公共管理学试卷满分为40分,24分合格。

对同等学力考生采取加试笔试测试,包括2门加试测试科目,法律(非法学)加试科目为: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法律(法学)加试科目为: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中文教育加试科目为: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公共管理加试科目为:公共行政学、管理学原理加试单独进行。加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面试

时间:3月29日下午13:00-19:00

地点:法律硕士——05教学楼B座407室

国际中文教育硕士——05教学楼B座415室

公共管理(MPA)硕士——05教学楼B座421室

候考室——05教学楼B座417室

内容:外语水平测试20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各10分。综合面试40分。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由面试专家进行综合提问,考察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提前15分钟到达候考室。

(五)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综合成绩=×60%+复试成绩×40%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综合成绩=×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拟录取

综合成绩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初试成绩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的,以初试英语成绩排序。拟录取结果研究生处统一公示

不予拟录取具体情况:

1)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2复试得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不予拟录取:①专业知识考核得分低于24分;②综合能力考核低于24分;③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低于12分;④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4)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以及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有考试违规违纪记录在案的考生均不予拟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体检

复试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件执行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0371-61912128

学院监督电话:0371-61912082

研究生处监督电话:0371-6191252061912529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未尽事宜以学校发布《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为准。

                                                      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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