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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射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3-24 00:00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及郑州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办文件精神,2010年春要求继续做好 “甲流”的防控工作。目前注射甲流疫苗是最为有效的防控手段。“甲流”疫苗系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株(疫苗生产株)生产制成的疫苗,目前研究结果提示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免疫效果。接种“甲流”疫苗是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有效方法之一。为此,学校决定为教职工及学生进行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为以往没有注射过甲流疫苗的教职工、学生按自愿免费原则注射。为做好我校“甲流”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苗注射原则: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此次注射在知情、无禁忌的前提下自愿注射。希望各单位接种者认真、慎重了解“甲流”及其疫苗的相关情况,并决定自己是否同意注射“甲流”疫苗。注射时须本人在接种“甲流”疫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填写个人信息卡(要求填写身份证号码等)。否则,有可能会错过注射“甲流”疫苗的机会。

二、注射范围:全校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及在校学生。

注射时间:3月30日-4月2日。

注射地点:新校区在校医院,老校区另行通知。

三、各单位及院、系必须明确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及在校学生是否同意注射“甲流”疫苗。同意时把接种人员相关信息按要求填写在下载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信息登记表中(表格附后),于2010年3月25日(周四)下午五点前将电子版和文字板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信息登记表上报校医院。

四、不宜接种“甲流”疫苗的人群:

1.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液等),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

2. 感冒或发热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

3. 年龄小于3岁者,格林巴利综合患者;

4.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5.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6. 已确诊甲型H1N1流感的病人,已注射过甲流疫苗的,孕妇。

7. 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

五、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后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

1.局部反应:常见头痛;偶见红、肿、瘙痒。

2.全身反应:常见发热、疲劳乏力、头痛、头晕、恶心;偶见咽喉疼痛、肌肉疼痛、咳嗽、腹痛、关节疼痛、活动异常(活动养活/增多)、口干、食欲不振、腹泻、过敏、胸闷。以上不良反应主要发生在接种后24小时内,以轻度为主,一般不需处理可自行缓解;若出现较重如高热(体温≥38.6℃)不退或伴有其它并发症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特此通知,请相互告知。

校医院

201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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